2023年5月11日,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東盟庭審中心首次開庭審理了一件涉外仲裁案件。
該案系訴訟與調解、仲裁三種爭議解決方式有效銜接,合力化解糾紛的典型案例。案件涉及多個境外主體,最初由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qū)南寧國際商事法庭審理,后雙方當事人表達了和解意向,考慮到仲裁在域外執(zhí)行等方面的優(yōu)勢,在廣西商事調解協(xié)會、貿仲及其廣西辦事處等多方協(xié)調下,雙方當事人共同達成了和解協(xié)議并將該案提交貿仲仲裁解決,約定在東盟庭審中心開庭。貿仲受理案件后,及時組成仲裁庭,并首次在東盟庭審中心進行了開庭審理,有效幫助當事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貿仲作為我國最早設立的涉外仲裁機構,始終以服務國家大政方針為導向。在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推進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方面,貿仲成為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首批國際商事法庭“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仲裁機構,并與全國多家法院、調解機構等建立了合作關系。此外,為全面對接服務東盟及RCEP區(qū)域經(jīng)濟合作,扎實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去年8月,貿仲在廣西南寧正式設立東盟庭審中心,旨在惠及所有東盟及RCEP成員國的商事主體,為其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爭議解決服務,也希望以此為契機,不斷加強與東盟地區(qū)爭議解決機構的廣泛合作。此次中心第一案正式開庭審理,一方面作為訴仲訴調對接的典型案例,對于進一步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銜接和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另一方面也充分顯示出當事人對于貿仲東盟庭審中心提供便利化庭審服務的認可以及對貿仲公信力的認可,同時也說明該地區(qū)在爭議解決方面的需求不斷增強,進一步體現(xiàn)出貿仲設立東盟庭審中心的必要性。
未來,貿仲將依托東盟庭審中心,不斷提升爭議解決服務水平,打造東盟地區(qū)便利化仲裁環(huán)境,同時鼓勵該地區(qū)更多商事主體積極運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在對外投資貿易中有效保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