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菲律賓《馬尼拉公報》10月9日報道,菲財長迪奧克諾表示,財政部準備于11月底首次發(fā)行符合伊斯蘭教法的債券或伊斯蘭債券,主要面向阿布扎比的機構投資者,已選定了伊斯蘭債券發(fā)行的牽頭經(jīng)辦人。伊斯蘭債券是遵守伊斯蘭法律的金融工具,為避免利息概念,將采用混合結構,且回報與有形資產或財產掛鉤,其中50%的債券由資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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